第五次看"My Blueberry Nights"。不知道第幾次掉眼淚。
他的名字是A字頭,他的姓也是A字頭,因此我叫他AA。他的確是AA,在我的心目中,他很聰明,很能幹,分析力強,會駕駛飛機,懂很多很多東西。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不知不覺地愛上這個人,在一段很短的時間裡。
那個星期天,我到郊區旅行。跟朋友走在英國小鎮上,有陽光,有微風,時而進古董店看看,時而到麵包店聞聞。他來電。那天的第一個電話。已經習慣了每天有他的電話,看他的短訊。他正駕車離開盧森堡回法蘭克福。他一邊開車,一邊跟我講沿途的風景,跟我說他有多麼地想我。我走在路邊,聽著他,嘴角總不經意地揚起,心裡,甜滋滋的。一種強烈的感覺浮了出來︰I am in love。
那個星期五,他回倫敦。他說開完會來接我。我開著電腦﹑放著音樂,坐在窗台上等著他。俯視著下面雙程路,想著他究竟會從哪邊過來呢?是在對面還是在這邊的車站呢?不行不行,對面有工程,他的車停不了。那,應該是在下面的車站吧﹗
歐洲跟香港距離有多遠呢?我沒算過。不過,我試過在google map上連線,看開車要開多久,但得到的結果是「顯示不出」。其實,10個小時的航程,一點也不遠。遠的是,心裡那程。
我跟他說,我家裡有三姐妹,大姐二姐和我,三姐妹就我上大學。他很順口地接下去︰然後就被我遇上了。我多麼希望被他遇上的意外能成為童話故事的美好結局。
朋友問我分手的原因,我說是自然拍拖的結果。小佧說,不夠愛你的人,不值得你去愛。我也是這麼想的。可惜,我做不到。才發現,自己可以跟一個自己愛的人一起,而不能跟一個愛自己的人一起。這是不是很愚蠢呢?
一直很希望電話被偷或不小心掉地上死掉或突然間無緣無故完全壞掉。可好幾次掉在地上都沒事。曾經好幾次按了"delete",就差"ok"一步,我猶豫了好久,閉上眼睛,嘆一嘆氣,算了。於是,裡面跟他的百多條短訊至今仍安然無恙。
從歐洲到香港,我把對他的愛一直帶著,一路上都沒掉過。可惜,我真的很累了,也厭倦了。我不想再破壞自己最愛的節日,我要一個屬於自己的聖誕節。至少,我的2010得是個嶄新的開始。我換電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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